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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进城务工特点

程晓红

黑龙江省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中心 黑龙江哈尔滨 150001

为进一步了解黑龙江省新型城镇化进程中进入城镇务工或因城镇扩张征地转为城镇居民的农民进城务工情况,开展了此次问卷调查,调查涉及8个地级市36个县,发放问卷1300份,收回有效问卷1021份。通过数据分析,我省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进城务工呈现出如下特点:

一、进城务工农民多为文化程度较低的已婚青壮农村劳动力,且从业较为稳定。

调查显示,16-50岁的有950人,其中已婚的有829人,分别占调查样本的93%和81.2%。拥有初中文化水平的人数最多,其次是高中(含中专、技校),大专及以上的人数最少,仅为初中文化水平人数的7.7%,且仅占整体受访人数的5.2%。受访务工农民,进城务工时间平均为8.9个月。黑龙江省农村劳动力转移统计监测月报表2014年12月的数据显示,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的稳步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半年以上的人数同比增长3.3%,其中,常年转移的人数占实际转移农村劳动力人数的39%,同比增长4.6%。农民出于家庭责任和生活压力选择进城务工,因而务工相对稳定,但自身的文化素质偏低,不利于拓宽就业求职空间,赚取更多务工收入。提高文化素质,增强就业技能,拓宽就业渠道对增加农民收入,拉近城乡差距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进城务工农民主要在二三产业就业,赚钱是务工首因。

调查数据显示,受访人员在第一产业从业的有53人,第二产业有373人,第三产业有595人。从业人数最多的行业分别是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相较女性,男性务工多集中在建筑业、工业和交通运输业。选择“为了赚钱”作为进城务工主要原因的人数,占整体样本的71%;为了子女上学占18.4%,为了个人发展占6.9%,为了享受城镇文明占3.2%,其他占0.5%。农民撇家舍业进城务工的目的很明确,就是挣得务农外更多的收入,分担家庭的经济压力。

另据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对全省5300户城乡居民生活状况的抽样调查表明,2014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13741元,同比增长7.6%,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2609元,占家庭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0.8%;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2189元,同比增长22.2%,是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涨幅的2.9倍,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453元,占家庭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0.9%。

随着县域经济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民进城务工人员逐渐增多,务工的工资性收入逐年增加并成为农民另一重大收入来源。农民进城务工的工资性收入大幅上涨,对拉近与城镇居民的收入差距,拉动城镇化进程有着积极的作用,但工资性收入仍明显低于城镇职工实际水平,这是由于城镇流动人口在就业、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尚未实现均等化,农民进城务工的实际生活成本和就业风险偏高。因此,在新型城镇化推进过程中要着力解决好农民工经济上同工同酬、生活上同城同利的问题,保障其基本权益。

三、农民进城务工途径以自发式为主。

受访人员中,864人为自发式进城,占84.6%。务工途径选择较多的分别是通过亲朋好友介绍的有530人,自行在劳务市场寻找工作的有248人,企业统一招工的有74人。农民进城务工仍以自发式为主,通过中介机构、政府组织、企业统一招工求职等有组织方式进城的人数有限。由此表明农民进城务工仍存在获取信息途径狭窄、就业信息不对称、服务载体功能不健全等问题。因此,政府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同时,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平台,培育壮大劳务中介组织规模,引导农民理性就业、充分就业。

四、农民进城务工的居住情况明显改善。

2014年3月出台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提出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人的城镇化,本质是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调查显示,农民进城务工后在城镇购房的有347人,其中16-40岁的人员占67.7%,这将有力地推动新型城镇化进程;另外,租房的有263人,两者合计占调查样本的59.7%。新一代农民工---年轻的农村劳动力在城镇安家,表明他们更加渴望在城市中定居,与城市融为一体,过稳定的务工生活,并尽力让子女在城镇落户,享受城镇的公共服务,改变子女的身份和命运。此外,租房成为购房外的第一选择,说明农民工更加希望在异地有自己的“第二个家”,找到家的温暖,有自己的私人空间,将工作和生活环境区分开来。虽然进城务工农民的居住情况有所改善,但他们仍属于弱势群体,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应充分权衡、保障农民工城镇住房权利,降低农民市民化的门槛。

五、进城务工农民在城镇安家落户的意愿较强。

受访对象中,有29.9%的从业人员虽已在城镇安家,仍选择将户口留在农村,保留农民身份;计划举家将户口迁入城镇的占24.7%,持观望态度的占21%,这两部分人占到45.6%。上述数据除再次表明了农民进城安家落户的较强意愿,但也反映出农民根深蒂固的恋土情结,使其瞻前顾后、面临两难的选择。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如何保障进城农民“土地权益”,将是户籍制度改革成败的关键。

作者简介

程晓红,黑龙江省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中心,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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