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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程玉贤 李海艳 石月清

摘要:当前,我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不足,管理不善。需要通过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解决这些问题。本文探究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义和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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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

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 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等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指出:“引入竞争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为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政策依据。

一、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内涵及构成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为满足农民基本文化需求、保障农民基本文化权利,向农村公众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行为及其相关制度与系统的总称。其内容:一是公共文化政策、法律制度体系。提供公共文化政策法规、构建社会公益的价值观念系统,是公共文化繁荣发展的基石和根本。二是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各种文化历史遗存和文化馆、图书馆、文化广场、文化中心、青少年宫等公共文化场所。三是公共文化生产、运营体系。是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部门和直接作用于服务对象的服务机构体系。四是公共文化信息体系。收集、分析、发布公共文化社会信息系统,通过运行系统,让广大人民群众直接了解公共文化服务信息。政府也可以及时准确地了解群众的文化需求信息,为科学决策提供帮助。五是公共文化资金保障体系。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助、赞助、基金等,是公共文化服务的血脉。六是公共文化人才体系。包括公共文化服务专业技术人员、业余文化队伍和支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管理人员、辅助人员等,是保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发展和运营的关键。七是公共文化创新体系。八是公共文化考评体系。对公共文化服务的好坏、是否到位、是否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等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管,从而保证群众得到真正的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力量、社会资本主要从这八方面参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青龙满族自治县位于河北省东北部,燕山东麓,古长城脚下,是典型的山区县。是在建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县,具有代表性。课题组选取该县25个乡镇,396个行政村作为研究对象。通过深入农村走访调查、群众问卷和与相关部门了解发现,由于政府加大投入,整合资源,目前该县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存在问题

(1)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尚不能满足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需要。尽管目前每个乡镇都有文化站,村村有文化室和农家书屋,但村级文化信息共享服务点仅346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仅120个,乡镇体育示范工程仅2个,只能初步实现从无到有,尚未实现所有镇村都有,距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体系标准和群众需求有较大距离。

(2)运营管理不当使现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全县绝大多数乡镇建设了文化站,但因内部设施、设备不完善,绝大多数文化站工作人员不具备履职的业务素质,导致一些文化站长期闲置,甚至被挤占或挪作他用;绝大多数村建立了农家书屋,配置了价值两万元图书。但由于书屋管理员多由村支书、村主任或村文书兼任,许多书屋长期锁门,图书被“束之高阁”,无法与读者见面。

(3)公共文化产品不能满足群众丰富多彩的公共文化活动需求。现有公共文化文化活动内容单一,即便是扭秧歌、广场舞也不能坚持经常举办。;文艺产品不够丰富和优秀;活动覆盖面小与群众需求严重脱节。

(4)公共文化队伍建设不能满足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整体水平需要。目前整个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偏低,文化专业人才、骨干人才匮乏,难以满足繁重文化服务工作需要。乡镇文化站3人编制,普遍缺少既懂管理又懂业务的文化站长,每村要求有1名财政补贴的文化管理人员不到位,国家投入建立的文化资源共享中心,有机构无人员,不能发挥作用。

2.原因分析

纵观该县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诸多问题,不仅有客观上经济发展水平低,导致的政府投入不足的原因,也有主观上认识不足、资金投入少、制度机制不健全等多诸多原因。

(1)认识不足。长期以来政府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缺乏足够重视,尤其是广大农村,乡镇政府忽视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作用。有的乡镇干部认为公共文化看不见,摸不着,不能明显体现政绩,往往“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潜意识里认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可搞可不搞,不愿意花精力投入到此项工作中,致使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严重滞后。基层现有文化工作人员也存在畏难情绪,觉得农村现有公共文化设施条件差,农村公众文化素质低,专业人员匮乏,文化活动不好开展。所以应付了事,使现有设施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广大农村公众文化素质总体偏低,对公共文化活动参与积极性相对不高,也直接影响了公共文化活动的开展。

(2)资金投入不足。由于长期以来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主要靠政府的资金投入,而政府在资金投入上又严重不足,制约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比如,2008年该县全部财政收入达10.46亿元(含基金),计划安排文体事业发展资金1072万元,占财政收入的百分之一。因没有刚性有效的投入和监督机制,投入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部分更是微乎其微。造成好多乡镇有了文化站、好多村有文化室却缺少人员管理,仅有的一点图书也都沉睡起来,更不能奢望添置新书、设备和改善服务了。由于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社会力量、社会资金见不到经济效益,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缺少热情。总之,国家财政投入少、地方财政困难、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直接影响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3)制度机制不健全。现有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管理体制和机制制约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事业发展。在干部考核监督制度上,体现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干部综合考核中所占分值极低甚至没有,致使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工作领导不重视,责任落实不到位,缺少监督机制。在文化管理体制上,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存在多头管理。农村文化站在行政隶属上,基本上都是由乡镇负责管理,乡镇党政领导一般都安排文化站工作人员作乡镇重点工作,很少做文化服务工作;而文化主管部门对基层文化站难以进行具体的组织、协调,造成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弱化。社会力量、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公共文化事业政策支持不足,渠道狭窄,缺乏评价机制,严重影响其参与的积极性。

三、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义

针对该县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问题及原因,课题组和问卷民众以及相关基层干部一致认为: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非常必要。

1.能适当补充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设施建设、网络建设等物质基础企业和个人投资兴建文化广场、图书馆、网络设备、艺术馆等公共设施,能为农村公众开展公共文化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解决设施不足问题。

2.能有效监督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专项资金的科学合理利用与运营政府投入的有限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专项资金,缺少监管体制和评价体系不能科学合理有效利用,公共文化设施不能有效运营,致使农村公共文化活动无法正常开展。如果企业赞助、社会捐助,资助较多资金,投入主体多元化,就可以多元管理和监督。把某些公共文化设施委托某些企业或社会组织实行社会化专业化的管理和服务,能有效监督资金合理有效利用和设施正常运营。

3.有效增加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产品和专业人才

吸引和利用社会力量兴办文化实体,组织生产质优价廉、安全适用的公共文化产品。吸引教师、文化馆工作人员、文艺骨干等组建农村公共文化志愿者队伍,对志愿者队伍加强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从而扩大农村文化专业人才队伍,为持续正常开展活动提供人才保障。

总之,让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有利于缩小农村公众共享文化城乡差距,促进新农村公共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四、多措并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要正确认识和处理政府作用与社会力量参与的关系,努力形成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多元主体、协同发展的强大合力。

1.政府当好主角,开好处方

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政府要当好主角,应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和公众需要采取多项措施,拓宽渠道,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来。

(1)积极“种”,增强社会力量。随着农村群众自办文化热情的高涨,作为文化部门应该顺势扶持,积极引导。例如,当前农民喜爱的健身舞、秧歌队等形式时尚,老少皆宜,群众参与热情高涨,相关文化单位要结合新时期文化特点适时引导、培训。对民间艺术团体和民办非盈利文化组织在农村开展内容健康、弘扬正能量文化活动的要给予鼓励和支持,增强社会力量满足群众对多彩文化的需求。

(2)努力“树”,发挥示范效应。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对民办文化团体、企业、个人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要大张旗鼓的表彰与鼓励,给予相关荣誉,设立功劳簿。使贡献者时时看到,因为自己的努力而使农村公众得到精神上的满足,具有很高的社会价值。通过榜样的示范效应,让有钱的出资,有物的捐物,有才艺的献艺,有能力参与活动的不错过机会,需要占用场地的能够得到支持,掀起各行各业积极为基层公共文化阵地服务的氛围,促使农村公众文化活动不断开展。

(3)优惠“扶”,创新政策。政府应根据本地实际创新政策,扶持社会力量、社会资本投入到农村公共文化体系建设中。可以采取“民办政扶”政策,对民办博物馆、展览馆等民间文化场馆实施优先供地,土地价格参照公益用地标准优惠。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农村文化产业,在市场准入、项目建设、税费优惠、投资、融资等多个方面进行扶持。鼓励社会力量捐赠开展农村公益性文化活动、资助文化项目、创办非盈利文化企业等民生事业,可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捐赠数目。用良好的政策吸引社会力量和资本的介入。

(4)严格“管”,优化运营。通过建立长效机制,严格管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固定财政投资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数额,在基层干部综合考核中增加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分值,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责任意识。政府搭建平台,聘请志愿者或者民企对现有农村公共文化设施。比如,艺术馆、展览馆、图书馆、文化广场、文化书屋等进行规范管理,落实责任,免费开放,维护其正常运营,促使公共文化活动的有效持续开展。

(5)鼓励“创”,丰富产品。要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政府通过选拔、培训方式,鼓励各行各业文化志愿者创作适合农村需要的作品,到农村开展文艺献演和艺术辅导等公益性活动。壮大民间文化骨干队伍,通过组织开展各项文化活动,带动群众学习文艺,共享文化。组织开展各类重大节日庆典、彩色周末、元宵灯展、专题晚会、健身歌舞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在活动中激发创作热情和优秀产品产生。采取购买服务、委托承办、项目外包等形式、吸引社会文化团体、非盈利机构在政府部门的引导、监督下向农村群众提供公益性文化服务。鼓励民间艺术团坚持常年开展活动,让优秀的民间艺术瑰宝得以保留。

2.社会力量当好配角,主动参与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政府和市场都无法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社会力量要主动承担起责任,积极参与,尽量满足农村公众快速发展变化的多样化多层次要求。

(1)提高认识,科学合理利用好扶持资金。无论文化企业、个人、还是民间艺术团体、社会组织、文化协会都要认识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特点和原则,不以经济效益为目的。要以满足农村大多数公众的基本文化需求,以便利大众化为价值。社会力量投入的资金以及政府的补贴都要发挥应有价值,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

(2)提高自身素质,强化队伍建设。所有农村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包括志愿者服务队伍和业余文化队伍,都要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文化鉴赏水平和作品水平,以自身高素质带动群众文化水平和欣赏能力的提高;用文化作品和自身形象吸引群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促进乡风文明和群众身心健康。

(3)创新参与方式,提高服务质量。

所有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组织都要与时俱进,根据农村公众文化需求兴办文化实体,创新文化内容,资助文化项目,赞助文化活动、组织文化队伍,使公共文化服务的范围不断扩大,形式新颖多样,让群众在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参与中获得快乐。

(4)持之以恒,拓展服务领域。农村群众自发组织的秧歌队、健身舞队等群众性文化组织、团体、文化企业也要引入竞争机制、制定相关考核评价体系,有序开展各项文化活动竞赛。尤其是牵头人对活动开展要有锲而不舍、持之以恒的精神,争取“天天有活动,周周有娱乐,月月有演出,节日有庆典”,调动群众在自己的舞台上尽显风采。

[基金项目:本文系河北省讲师团系统2014年度科研课题成果(立项编号:201410)]

(作者单位:中共青龙满族自治县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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