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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邓小平的社会公正观

摘要:能否实现社会的公正,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邓小平的社会公正观为我们更好的理解公正问题,克服社会的不公正现象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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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邓小平;发展;社会公正

社会公正问题是当代世界理论发展的重大课题,是人类社会追求的一种理想境界,它贯穿于我们改革开放的始终。能否实现社会的公正,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在探索如何建设新中国的过程中,也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公正观。这一公正观为我们更好的理解公正问题,克服社会的不公正现象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公正与社会公正的内涵

公正是正义、公道的同义词。在《现代汉语词典》中解释为“公平正直,没有偏私”,表达了一种人类合理性的价值追求。公正是社会处理各种关系的总原则,是社会有序和社会制度赖以存在的道德基础。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虽然没有专门对社会公正进行阐述,但是在他们对唯物史观的论述中却包含了丰富的社会公正思想。如列宁指出:“社会主义是世界历史的结局部分,是世世代代关于公正、善良、幸福的幻想的最终体现。”他们归于社会公正的论述,构成了邓小平社会公正观的理论基础,并且得以继承和发展,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公正观。

二、邓小平的社会公正观

邓小平认为,社会主义制度之所以优于资本主义制度,不仅由于社会主义能创造出比资本主义更高的生产力,而且在于社会主义能够使人摆脱被奴役,被剥削的命运,能够克服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公正现象。邓小平关于社会公正观的主要思想是:

1.以共同富裕为导向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也是社会主义公正观的集中体现。“富裕”反映了社会对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拥有;共同”则反映了社会成员对社会财富的占有方式和社会地位的平等。实现共同富裕的问题实质上是调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关系问题,而这正是如何实现社会公正的问题。

邓小平将这一基本思想概括为两条:“社会主义原则,第一是发展,第二是共同致富。”他认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才能使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逐步得到满足,才能创造极大丰富的社会产品,消除阶级存在的物质前提,从而彻底消灭剥削,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邓小平以共同富裕为价值取向的社会公正观,体现了经济增长与社会公正相统一的社会主义发展观的基本精神,表明了只有在经济增长与社会公正相互统一基础上,才能实现社会的共同富裕。

2. 以公平效率为核心

所谓效率,就是人们对经济、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有效配置。而公平在政治学上则表现为一种权利和目标尺度,具有公正、正义、平等的含义。公平和效率的统一,是社会主义本质所要求的,其统一也是邓小平社会公正观的核心。

在邓小平看来,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效率与公平这对矛盾中,效率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必须贯彻效率优先的原则,为了发展生产力,必须提高效率。为了提高效率,邓小平主张在分配上应允许人们存在差异,鼓励人民多劳多得。但是,邓小平坚持效率优先的原则,决不意味着他忽略兼顾公平的问题。他认为,政策只有兼顾公平,才是人民所期望的结果。所以,他强调政策追求高速发展的同时,不能够以造成两极分化、牺牲社会公平为代价。为此,制定政策使“先富”带动“后富”,体现再分配当中的公平原则。

3.实现社会公正要始终坚持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根本出发点

邓小平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给予了极大的关注。无论是他的“三步走”战略,还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其根本出发点都是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在他这种思想的指导下,我们党坚持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根本出发点,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并在实践中确实地给人民带来富裕和幸福,因此,我们党终于在各种风险面前站稳了脚跟,执政地位日益巩固;坚持以不断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作为目的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才能更好地实现人在社会中的主体地位,实现社会的公正。

三、邓小平社会公正观的指导意义

1.实现社会公正要加强法制和监督根据邓小平社会公正观,我们深刻认识到,要消除社会不公正现象,最重要的是要加强法制。如何加强法制建设?我们认为可以从下面几方面进行努力:

(1)重视“依法行政”这一环节。在现阶段,虽然我国已建立了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是我们不应当只是倡导“以法为重”,我们也应该强调执法为重。为此,我们要加强执法干部的法制教育,特别是要让他们从被动的接受到自觉学习的转变,使他们做到“三不”:不敢贪——贪了会有灭顶之灾;不愿贪——贪了就会损失惨重;不能贪——疏而不漏,无空可钻。

(2)加强监督系统的建设。突破监督难点,完善监督形式。比如,给监督职能部赋予一定的实质的权力;重视每一个监督的环节,做到事前决策性的监督和事后惩罚性的监督为一体;鼓励像信访制度、舆论监督等各种各样的监督形式,通过建设监督系统,加强监督力度。

(3)提高普通老百姓的法制观念。首先要加大法律条文的宣传力度,使法律就、走进普通老百姓身边。其次,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程序,使老百姓了解其操作程序,在遇到问题时也熟悉准确地找到相关的职能部门。最后,要多鼓励法律的专业人士瞎想,为老百姓提供法律咨询及援助,使普通民众也能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2.实现社会公正就要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贫富差距日益扩大,这种现状背后也是社会公正的缺失。如果我们不积极采取措施,会导致社会的不稳定,这显然与邓小平社会公正观是相违背的。因此,当前要扭转这种不公正现象,必须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方面:

(1)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在城镇,确保各种所有制、各种用工形式的职工,特别是农民工都能享受社会保险,向所有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在农村,逐步推广和普及以合作医疗和养老保险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

(2)要进一步筹措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应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合理支付,并逐步使基金的筹措和管理实现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3)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对高收入群体的过高收入进行调节,适当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4)要加快社会保障的立法。社会保障的所有内容,如基金、待遇、享受条件、管理等,必须由国家颁布法律统一规定。社会保障不应该是企业和单位的,而是社会化的。

贫富差距的过分扩大决不会是邓小平社会公正观所允许的,所以,必须尽一切可能逐步缩小贫富差距,实现社会的公正稳定。

3.实现社会公正要注重改善人民的生活

在现阶段,我国要想取得社会的和谐,使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就要注重改善人民的生活,解决人们社会地位,经济地位的不平等,实现社会的公正。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可以从下面几方面进行努力:

(1)关注并提高弱势群体的生活水平。目前,在我国尤其是在农村还存在一定数量的贫困人口。国家应该采取措施,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多方面采取措施,实行保障城镇困难居民基本生活的政策,如推行农村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等等。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帮助和解决这部分居民的实际生活困难,保持社会的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

(2)扩大就业。我国由于城镇化水平较低,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要求向城镇和非农业转移,使得就业压力增大,特别是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更加严重。因此,要努力开辟就业渠道,千方百计地增加就业,同时积极主动地引导人们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创业和自谋职业。

(3)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关系,努力增加低收入阶层,特别是尚未解决温饱的群众的收入,帮助他们克服困难。邓小平的社会公正观具有丰富的内容,学习和研究邓小平的社会公正观,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今天,我国构建和谐社会,这正是对邓小平社会公正观的继承和发展。

我们只有始终坚持和发展邓小平的社会公正观,才能化解社会矛盾,让社会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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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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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赵智奎.邓小平前言问题研究[M].青岛:青岛出版社,2004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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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叶志华.论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公正观[J].现代哲学,2000(2).

(作者单位: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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