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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税收入管理的思考

林振福

(漳州市机关幼儿园,福建 漳州 363000)

摘 要:非税收入由于收入管理与支出管理,财务管理与资金管理相互脱节,致使一些部门,一方面利用市场机制,凭借政府职能向社会大量组织收入;另一方面依仗计划经济体制留下的好处,继续吃财政饭,挤占国家预算资金,增加财政负担。因此,改革收入管理,统筹安排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已是大势所趋,刻不容缓。本文就改革非税收入管理,谈谈个人的一些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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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非税收入;管理;预算内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志码:A文章标号:1000-8772(2014)25-0130-02

一、非税收入的性质

非税收入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受政府委托的其他机构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凭借国有资产(资源)、国家投入而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二、现行非税收入管理的弊端

现行的非税收入实行财政专户存储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未能从根本上改变非税收入在财政资金体外循环的弊病,使财政的监督调控职能难以发挥作用。由于收支两条线管理造成资金缴拨手续繁多,相互划转增加了财务核算手续,浪费人力、财力。现行的“双轨制”管理办法,造成预算内外资金管理脱节,不利于资金的统筹安排和合理调度,己经影响了资金的有效使用,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三、改革设想

(一)非税收入纳入预算内管理

非税收入纳入预算内管理,资金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形成资金合力,这不仅有利于国家加强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而且也有利于单位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保证事业活动的需要。避免财务由行财部门管理,非税收入则由综合部门管理而形成的财务管理与资金管理脱节和相互扯皮,便于资金统筹使用和合理调度。实行收支统一管理,使单位取得的包括财政拨款在内的各项收入和各项支出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进而形成一个能够全面反映单位财务收支和资金活动的新型的单位财务管理体系。实行资金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统一的管理方式,使预算内外资金管理协调、同步,统筹安排,统一调度,统一平衡,全面、完整地反映单位财务状况。

(二)税费合并,清费改税

“费改税”可以充分发挥税收杠杆的调节作用,有利于缓解地方税费比例倒挂,为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提供了条件。清费改税,能够有效地发挥国家宏观调控的职能,杜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同时清费改税减少管理部门,减少收费项目,有利于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从规范政府分配行为看,非税收入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逐步建立以税收为主,辅之以少量的规费、基金的财政分配体系。因此,非税收入管理的改革目标是:缩小规模,逐步将各项收费改为征税,分期分批纳入预算管理。具体思路:

(1)将现有的各种基金并入或改征相应税种。如将育林基金并入农业特产税;将分散在劳动、从事、民政等部门的社会保障统筹基金改征社会保障税。

(2)将行政事业性收费改征税,如将排污费,污水处理费、绿化费等统一改征环境保护税。

(3)对一些具有税收性质的各种收费,撤费并税。如将养路费、过桥费、购车费、公路运输管理费等合并,统一并入现行车船使用税或汽油税。国务院已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取消原在成品油价外征收的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改征汽油消费税,并入成品油价格,从量计征。体现了车辆多运行多用油多缴税,公平合理原则。成品油税费改革成效显著,并不因费改税而减少财政收入,相反却增加了财政收入。可见 “费改税”是可行的。

当然在费改税中也不能一刀切,不能把所有的收费都改税,而是对那些涉及面小,廷续时间短,以实施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为目的或者具有较强受益性的收费可以保留,如证照费,手续费、管理费,特别是一些事业性收费仍有存在的必要。将一些具有经营性或服务性收费推向市场,核定收支,比例上缴,予以调节。

(三)国库集中收付管理

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付包括非税收入集中缴存和非税收入集中支付两个方面,其核心是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对非税收入进行集中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收付。

(1)强化非税收入的集中管理

非税收入通过“非税收入票款分离”系统直接缴存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并逐步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各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准的非税收入用款计划,从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财政零余额帐户、预算单位零余额帐户)直接支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对于人员工资、基本建设、购买性支出、专项项目支出,由财政直接支付,其他零星支出,由财政授权支付。

对非税收入一律直缴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统一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将征收管理权限相对集中于财政机关。对一些征收力度偏落、制约手段单一的非税收入项目,如土地出让金、配套费等,逐步纳入财政直收范围。

(2)规范资金拨付方式。

现阶段,对非税收入应建立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分散支付为辅的支出管理体系,并逐步向规范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过渡。 “以拨代支”的拨付方式,将逐步被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直接支付、授权支付为拨付方式的新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所代替。建立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集资金支付、会计核算职能,并与政府采购部门有机结合的新型支付体系,确立融核算、支付、监督管理于一体的新型财务管理体制。

由国库支付中心在人民银行或商业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包括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和按资金性质为预算单位设立一个支出零余额帐户,建立单一账户和分类账户相结合的账户体系,实现集中资金、集中核算、集中支付。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资金收支、往来,全部纳入集中支付中心核算管理。

按照非税收入的性质和用途,将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中的工资性支出由财政代发工资的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日常发生的水电费、电话费、社会保障缴费等,由于委托银行收款,由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代管账户支付,并过渡到“公务卡”支付;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由于这些支出金额小,发生频繁,适宜维持目前分散支付的办法,由财政集中支付中心授权支付;项目支出原则由财政直接支付,符合政府采购项目的要实行政府采购,大宗商品或劳务的购买支出,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对政府采购项目所需资金,直接转入供货商或劳务提供者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中。

总之,对非税收入规范化管理改革的设想是:“收入税收化、专户金库化、支出预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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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莫静.政府非税收入管理问题研究[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4(13).

[2] 葛辉晶.政府非税收入管理问题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4(16).

[3] 钟伟.政府非税收入信息化应用探讨[J].经营管理者.2014(22).

[4] 覃锋.政府非税收入征管中的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对策与建议[J].市场经济与价格.2014(07).

(责任编辑:陈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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