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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后,有多少高校领导落马

据不完全统计,十八大以来至少有30余名高校领导相继落马,曾经被视为“一方净土”的象牙塔声誉急转直下。梳理他们的腐败缘由,多是因其滥用行政权力、钻法律和制度空子而致,殊不知,这些“红线”踩不得。
经历一次休庭、三次延期开庭,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涉嫌受贿、挪用公款一案终于在日前开庭。不过在庭审上却出现戏剧性的一幕:周文斌要求脱下黄马甲、着便装受审,被审判长拒绝后,他索性自行脱下了黄马甲。
近年来,江西高校官员屡有落马,仅陷于基建腐败的就有14名,其中校长级的有4名。其实,不仅在江西,高校腐败案在不少地方都呈现增长势头。
高校腐败与官场腐败有区别吗?
去年8月,教育部监察局通报了十八大后教育系统纪检信访和案件工作情况,其中一个显著特点就是高校一把手腐败案件显著增多。
据悉,十八大以后落马的高校领导中,担任过一把手的人数过半,而他们的贪腐问题主要集中在招生录取、基建修缮、物资采购、科研经费、校办企业等7个方面,其中又以基建问题最为突出。去年8月,东华理工大学原校长刘庆成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在新校区大肆进行基建工程成为他落马的原因之一。
随着高校腐败案件的增多,高校行政化弊端逐渐成为众矢之的。一名高校退休教师甚至这样反问:“高校腐败和官场腐败有区别吗?贪腐的受益者说到底还是那些有行政级别或是握有行政权力的管理者。”
浙江省教育纪工委负责人陈金方分析,随着我国高校独立法人地位的确立,高校在招生录取、经费使用、建设项目安排等方面的自主权越来越多,高校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的权力也越来越大。
一所大学校长身兼教育家、企业法人、行政领导,当这三个身份集于一身而又缺乏有效监督时,腐败就有了生存土壤和成长空间。
还有人认为,高校党政一把手多为厅级甚至副部级干部,任免根据隶属关系多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实施。如此一来,监督往往鞭长莫及,形同虚设。一方面高校内部的纪检监察机关无法监督自己的党政领导;另一方面同级和上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往往是在“东窗事发”之后才介入调查,这时已经晚了“半拍”。
更让人痛心的是,有些落马的高校领导曾在学术上获得多项成就,是名副其实的学者型干部。
吉林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兼白求恩医学部学部长王冠军就是吉林第一例骨髓移植手术的操刀人;成都中医药大学校长范昕建也在医学领域颇有建树,他从1983年起就从事感染性疾病和抗生素化疗领域研究,曾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项,发表论文数量超过170篇。
社会学家指出,学术性领导原本清廉,可一旦拥有了难以受到监督的行政权力,在巨大利益面前,腐败就有可能横行。
大学体制的行政化不仅容易导致学校内部权力高度集中、滋生腐败,另一直接后果是高校官僚机构的急剧膨胀。
据悉,我国各大高校一般情况下大概有处长、副处长150名左右,副处级干部30人左右,科级干部1000人左右,以至于有专家提出高校已出现“校级干部一走廊、处级干部一礼堂、科级干部一操场”的现象。
校办企业,公产、私财的模糊地带
中国高校的产业化监管问题,随着高校反腐的深入,逐渐进入了公众视野。
去年10月底,浙江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褚健涉贪一案侦查终结,进入审查起诉环节。褚健案之所以被关注,是因为他的问题涉及校办企业,此前,在该领域落马的高校领导并不多。
褚健曾参与创建并担任总裁的浙江中控科技集团公司,被视为产学研结合的典范。知情人士称,褚健此次被查,或与多年前中控科技涉嫌掏空浙大海纳资产有关,他运用高超的股权腾挪术,将校办企业变成了自己捞钱的小金库。
不久前,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等部门发布的《2012年度中国高等学校校办产业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年末,全国489所高校3478个校办企业的资产总额超过3000亿元。令人咂舌的资产自然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高校办企业,一方面是代表学校进行股权管理,确保投资型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另一方面,高校校企也是转化高校科技成果的重要阵地。因此,高校办产业,不必成为禁区,也不能没有边界。
但一些高校校企,成了利用科研产业化政策的圈钱工具;而一些大学领导、教授在校企任职,纯粹是为了获取丰厚的经济回报。除了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也曾因校办企业被“点名”。
去年7月初,中央巡视组对巡视复旦大学的情况进行通报时指出,复旦大学的“校办企业管理中一手办学、一手经商的现象突出,监管制度不健全,校辖医院摊子大、权属杂、监管难,极易诱发腐败。”
专家指出,高校产业化过程中之所以会滋生腐败,与校企人事关系模糊及产权问题有关。
教育部曾明确规定,各校分管产业工作的校级领导可以担任学校资产公司董事长,其他校级领导原则上应逐步撤出在资产公司的兼职。不过,目前很多高校的校办企业高管都由高校领导兼任。最近几起大学领导贪腐案,多与这些政企身份不分的人员相关。
而人事关系不清带来的另一个问题则是产权不清,这就涉及到校企的利益分配问题。
去年1月,北京出台规定,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可按不少于70%的比例,用于对科技成果完成人和做出重要贡献的人进行奖励。这比之前的分配比例提高了不少。但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却认为,虽然提高了奖励标准,实际上只是改变了分配比例,高校企业产权不清的问题仍未解决。“大学是政府办的,相当于政府的下属机构,所以大学办的产业所得收益应属国有资产,不能随意进行分配。产权关系问题一直没理清。”
因高校产业化落马的官员逐渐增多,这也再次提醒我们重新思考高校产业化中人事关系及产权划分这一问题。
多少校长栽在基建上
随着全国高校的连续扩招,学生人数增加,高校的硬件设施也发生变化,一座座大学城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因新建校区而落马的高校领导也比比皆是,目前仍在等待法院判决的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便是其中之一。
周文斌曾是江西省历史上最年轻的校长,他刚上任时,就遇上南昌大学开始建设新校区。摆在他面前的问题是缺钱,周文斌想出了“自己省一点,上面的钱要一点,别人的钱用一点,以后的钱用一点”的模式,其中“用别人的钱”就是引进社会力量参与学校建设。
但在操作中,周文斌把一部分有效益的建设项目,比如宿舍、食堂等,分包给向他行贿的一些建筑企业老板,让他们获取丰厚回报。
除了利用学校资源让其他企业老板获利以外,不少高校领导和教授也开始寻求新的发展路子,创办公司成为不少人的选择。不过,他们一般情况下不会高调露面创办企业,而是间接出马。有的是与别人合伙,自己只占公司的一部分股份;有的则是让亲戚出面,自己在幕后操作。
他们瞄准的,大多是高校的科研基金。而不同学科的科研经费差异颇大,理工科一个大项目有时能上千万元,人文学科一个课题可能只拿到几十万元。在科研领域里,中国目前还没有一部关于科研项目立项、审批、经费使用、监管责任的系统法律。立法的缺失,让不少人钻了空子。
一名高校研究所的工作人员透露,一些理工科的高校领导或教授拉到项目后,科研经费如何使用由他们做主。如果他们私下成立了企业,就会想方设法让企业参与到科研项目中,从中分得一杯羹。比如学校成立了“政府网站建设开发课题”,就可以找一家网络技术公司进行合作。
若是能把高校建设与运行过程中的资金使用情况纳入公共监督体系,并填补法律制度上的空白点,或许能堵住高校领导利用学校资源从企业牟利的漏洞。
(《廉政?望》2015年02期 杏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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