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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部电梯主要部件报废国家标准出台

近日,我国首部电梯主要部件报废国家标准出台,新国标将影响安全运行的失效或潜在失效模式作为部件的报废技术条件,填补国内外电梯行业缺少报废相关标准的空白。

截止到2014年,我国的报废电梯数量已经超过350万台。电梯部件、功能退化给电梯使用带来的安全风险,也受到电梯使用者的关注。受制造、安装、维护保养和使用等多因素的影响,电梯整机的使用寿命存在很大差异,难以制定电梯整机的判废标准。因此这个标准通过制定电梯主要部件的报废基础条件,来进行报废与否的判定,再决定电梯整机是否需要报废,兼顾了科学性和经济性。

新标准包括规定了安全保护装置、紧急救援装置、警报安全门和火板门、驱动主机轿厢、层门和轿门、电气控制装置等13项对电梯安全运行影响较大的电梯主要部件报废的技术条件。标准也明确将机械损伤(如开裂变形)、非正常磨损、锈蚀、材料老化、电梯故障、电气元件破损等6种影响安全运行的失效或潜在失效模式,作为部件的报废技术条件。通过对存在失效或潜在失效风险的主要部件进行报废,来推进电梯的整体改造。这一标准兼顾了公共安全与资源节约。以上海为例,目前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电梯有两万余台,如果根据15年的使用寿命来进行全部整体报废,以平均每台耗费40万元计算,就需要超过80亿元人民币的投入。而只报废并更换安全性能不符合要求的部件,使电梯继续保持安全运行,以更换20%的部件计算,可以节约超过60亿的资金。这个标准由我国自主研制,目前国际上尚无相关的国际标准,发达国家也没有相关的标准,这一标准填补了多年来国内外电梯行业缺少电梯报废相关标准的空白。

新标准将于明年2月1号起正式实施。

(再 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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