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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社区的生鲜农产品电子商务共同配送的操作方式探索

文/沈文天

课题:宁波市现代物流规划研究院课题(NZ H20140922)

摘要:生鲜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共同配送需要多领域的配合,其中社区环节是实现共同配送的关键。只有将社区居民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信息共享给相关配送企业,才能实施共同配送活动。共同配送的实现可以通过竞价平台的方式,整合社区、配送企业以及农产品生产基地,并由独立的企业主体来操作这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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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社区;生鲜农产品;共同配送;方式探索

我国国家物流术语将共同配送定义为:“由多个企业联合组织实施的配送活动”。进一步说,共同配送是企业活动,是多个企业的联合,这个活动不仅仅是共同配货和送货的实施动作,还有共同的组织过程。共同配送能降低物流成本,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对于这一点已经有广泛的共识。目前对如何开展共同配送方面的研究往往偏重配送过程中企业、或者企业群体的布局,有理想化共同配送的倾向。在生鲜农产品电子商务活动中,把物流交给快递公司成为无奈的选择,由于快递公司的能力限制,目前仍无法满足生鲜物品的低成本配送。本文认为共同配送过程中最重要的是物流流向的信息,在生鲜农产品电子商务的环境下,物流流向的终点多数在社区,所以共同配送的研究应该围绕社区展开。共同配送应该首先围绕着一个城市,着眼社区,之后才是城市之间的联合。

1、生鲜农产品共同配送中的一般问题

1.1 共同配送的共同组织问题

共同配送过程是一个协作的过程,没有协作就没有共同配送。目前生鲜农产品的物流配送的操作模式主要有基地的操作模式和平台电商操作模式。基地的操作模式一般是由农业基地或者合作社自建平台,接受用户的订单,根据订单的要求安排物流活动,或用自己的配送中心配送,或用第三方的配送中心配送,或者简单地交给快递公司;平台电商操作模式一般自己不生产产品,而是将产品引入到平台销售。有面向全国,实力雄厚的电商操作的配送,也有面向同城居民聚集区域、本地化的电商同城配送。对于前一种模式,产品的品种的限制决定了单个订单商品量较小,没有足够大的订单规模就难以形成配送的规模优势,配送的范围受到很大限制;对于后一种模式,有实力面向全国的电商,如顺丰优选,在没有足够的物流配送网络,没有足够的生鲜配送需求的情况下,需要较长的亏损期逐步激发潜在的需求。对于开展同城配送的企业来说,整合产品资源,增加产品品种是第一个难题。产品品种的增加同时也造成产品来源地的分散,配送过程的安排往往又超出了自身能力的限制。总之,无论哪一种模式,相互合作、共同组织配送过程是必然的选择。

1.2 共同配送的规模问题

据央行统计,2014年上半年,我国网购用户规模达3.5亿人,平均每个人消费超过了3000元。据权威预测,未来3年生鲜电商交易规模有7倍空间,带动冷链宅配市场6倍成长空间,美好的数据诱惑与生鲜电商所遇到的难题形成巨大的反差。

我们看到的数据是个绝对的数量规模,将这个规模融入到13亿人,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中,往往还不能形成一个微观的共同配送规模。共同配送需要的是集中,集中生产者的产品形成产品品种规模、集中社会资源形成配送资源规模、集中客户数量形成同路线货物数量规模等等。所有电商及相关物流配送提供商都在期盼规模,但是有效地形成规模的方法却总是效果欠佳。

2、生鲜农产品电子商务的物流流向特点

2.1 从农村到城市的特点

生鲜农产品的产地一般在农村,产品的物流走向是从农村到城市,因此物流的起点分散,物流设施落后。起点分散导致不同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在物流方面合作的困难,落后的设施导致产品包装不足,标准化工作难以开展。

城市是生鲜农产品物流的目的地,这一特点给共同配送留下了操作余地。分散的起点物流共同指向城市,在城市的边缘实施共同配送也许是理想的选择。

2.2 从欠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的特点

欠发达地区一般是农业的主产区,污染少,农产品质量好,发达地区因为工业开发使得土地缺乏,且环境较差。居住在发达地区的居民如果购买方便,价格合适,更倾向于购买欠发达地区的农产品。

另外,发达地区有大量的欠发达地区转移过来的各类人员,这些移动人口很多已经定居在发达地区,这部分人群以及受该部分人群影响的发达地区本地居民,是引发农产品从欠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流动的另一个原因。

2.3 社区为终点的特点

生鲜农产品电子商务目前的主流消费者都在社区,分散的终点使送货难以安排。针对这个难点,国内已经开展了多种方法去解决,如利用物业公司解决最后送货到家的问题、使用储物柜使送货人员可以快速完成一个居民小区的送货任务、利用连锁便利店集中送货之后居民自己取货的方式等等。这些方法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终端的收货问题,但是仍没有解决好共同配送问题。因为从物业、储物柜以及连锁便利店的角度看,货物已经集中到某一个地方,但是送货的人仍然频繁出现,因为他们来自不同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不同的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商、不同的配送企业、不同的快递公司等等。

3、社区在生鲜农产品电子商务共同配送中的作用

3.1 作为买家的社区居民

根据宁波市开展的调查,社区居民有网上购买生鲜农产品经历的占3成以上,他们在购买时的愿望与选择对后续的物流安排有比较大的影响。从愿望来说,居民一般要求生鲜的配送速度要快,以保持产品的新鲜度;希望能够在自己方便的时候送货;希望产品能够和网上图片有比较高的吻合度,并能够有选择退货的权利同时承担部分损失等等。社区作为买家在共同配送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终端需求方面,商流最终决定物流。如何在买卖过程中尽量多地考虑物流的过程,使后续的共同配送活动更加顺畅,需要电商企业引起重视。比如在农产品电商平台上面销售产品时让消费者有更多的物流安排可以选择,购买者可以选择快递公司、也可以选择产品生产者直接配送、也可以选择社区附近自己喜欢的接收点等。对于平台网站来说,多样性的选择会带来更多的客户,从而增加订单数量,方便安排共同配送。

3.2 作为集中接收者的社区店铺

社区接收者目前有物业公司、便利店、社区服务站、电商自建的接收点、快递公司服务点等等。接收者最主要的作用是将分散的居民收货时间要求进行整合,在比较大的时间段内能够顺利收货,给配送送货提供了便利。社区接收者附属的功能可以是给居民送货到家,也可以具有接受居民退货功能,当有退货情况发生时接收点根据实际情况做退还、就地销售等处理。在既有的接收者操作模式中,各个接收点分别属于不同的快递公司,或者不同的电商平台等,接收者之间不存在信息上的沟通,这影响了社区配送配送规模的形成。

4、基于社区的生鲜农产品电子商务共同配送的操作方法

近现代的经济很多情况下都是规模决定胜败,但是随着互联网以及电子商务的出现,仿佛规模已经不是决定性的力量,而实际并非如此。

互联网将分散的资源进行整合,看上去是以小博大,但其实质仍然是寻求规模的优势。电子商务发展的迅猛势头让人们热血沸腾,因为电子商务让商家找到了距离遥远的客户,庞大的潜在客户使电商具备了和传统企业竞争的规模优势。但是让潜在客户成为真正的客户还需要解决渠道问题,物流成为关键因素。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解决电商物流问题的关键环节有三个,第一个环节是在社区,第二个是在城市外围,第三是在农产品的生产基地,而对这些环节有拉动作用,最终决定电商成败的是社区环节,因此,社区环节共同配送的操作有决定性作用。

4.1 生鲜农产品在社区环节的共同配送的操作方法

在社区这个环节需要做到三点,首先,满足居民网购收货的便利要求,其次,让收货点有利可图,第三,降低配送成本并超过收货点的所得,从而整体上降低成本。

居民网购收货便利的要求就是在货物能够在居民在家时送货到家,如果不在家则由代售点为其代收,并且代售点能够有保鲜设施保证产品新鲜。据调查,居民上网购物时希望能够选择离自己家最近、最方便的收货点。无论是生鲜农产品的生产基地,还是整合农产品资源做B2C的电商平台,收集社区附近有农产品保鲜设备的店铺信息、吸引店铺加盟都是必要的步骤。店铺的加盟一种方式是派人上门谈判,将加盟条件当面讲清,吸收加盟并签订合同,派出人员返回公司后将店铺信息输入平台供买家选用;另一种是在网上提供注册页面,店铺网上注册并签订合同,平台派人到店铺确认合同。店铺一旦被买家选中为收货地点,并按合同要求提供了服务,电商平台按比例给予提成奖励,同时控制加盟店数量,使其处于适当的收益并保证适当的竞争。

社区居民的住址、居民购买时选择的收货点信息是后续配送活动的引擎。

4.2 生鲜农产品在城市周边的共同配送操作方法

农产品的城市配送中心选址的理想位置是在城市的边缘,城市道路网的外环线附近,有比较好的物流基础,较大的物流量,有利于物流资源和信息资源的整合。配送中心的位置决定其最佳配送社区(低成本区域),但是单独一个配送中心获得的业务不会都在自己的立项区域,配送企业之间交换业务实现共同配送在理论上完全可行,但是实际类似的共同配送却很少发生,同行业的竞争阻止了相互之间的合作。因为同行业竞争问题,配送企业之间交换业务、共享信息比较困难,使用配送竞价平台也许是实现共同配送的最佳途径。

目前在物流领域已经有很多竞价平台在运行,采用的是将货源信息及车源信息等展示在平台上面,货主和承运人根据数据来对接。这种做法在生鲜农产品配送领域则较难操作,因为这种对接方式不能保证让货物及时找到承运人,而且这种方式一般只能解决运输问题,不能解决配送问题。如能够让竞价方式高效、快速地解决配送问题,需要一个具备以下功能的软件支持:

① 能够展示货物信息和配送企业的基本状况。货物信息包括货物的数量、包装、去向(社区)、时间要求、送达地点(接收站)等;配送企业的基本状况显示要有配送企业的忙闲程度、有剩余能力的线路、配送企业的服务能力以及历史评价等等。

② 能够实现快速的优化配对过程。货主是生鲜农产品的卖家,也许是农产品基地、也许是电子商务网站上面的卖家。消费者网上购买了他们的产品之后,货物的物流流向信息就已经确定,此时配送价格仍没有确定,货物被购买以及物流的信息同时传到平台,配送企业在平台内实时更新配送到不同区域的价格,货品流向与最低价格通过系统自动配对。网站可以在消费者购物时提供更多的选择,比如可以选定自己满意的配送企业,愿意付出比最低价更高的价格。那么竞价平台将按照消费者选择优先的原则去配对。配对的信息同时出现在配送企业的业务系统之中,企业根据货物的量以及货物对配送时间的要求,派车到农产品生产基地或者集中地取货,之后到配送中心对货物进行处理,按照送货路线重新组织,批量送货。

农产品基地或者销售平台上的卖家是与买家签订买卖合同的缔约方,如果因为物流配送的问题引起纠纷会影响到卖家信誉。所以,需要给予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销售平台选择配送服务商的权利,在竞价平台上面排除部分配送企业,进而实现优胜劣汰。

③ 信息可视限制。在平台中配送企业可以看到货物流向信息,但是不能看到其他同类企业的业务实况信息;农产品生产基地能看到所有配送企业的信息,但是不能看到其他基地的业务信息;作为买家的社区居民只能看到配送企业的基本情况介绍,不能看到具体业务信息。最终目的是在尽量保护企业的同时做到参与方获得对自身足够的信息。

4.3 在农产品生产基地或者销售平台共同配送的操作方法

农产品生产基地在收到各类购买信息之后,根据买家要求包装货物,包装的具体时间由配送中心取货时间决定,以保障产品的新鲜度,同时也可以节省冰袋等的成本。农产品生产基地如果没有充足的货物供应也应该将信息及时提供给销售平台,同时提供给配送中心,保障各方的时间安排更趋优化。

5、基于社区的共同配送的信息操作主体

共同配送发展过程中的主要障碍是企业对商业秘密的保护,破除这一障碍的方法目前比较受到推崇的是共同投资来整合信息,信息共享与利益共享并存,用资金整合推动信息整合,最佳的方案是一家资金雄厚的公司全面整合全部配送过程。由于生鲜农产品供应链过程复杂,专用设备要求高,由一家公司全面整合往往难以做到。所以本文认为,应该选择多家公司共同出资建设信息共享平台的方式。出资方应该包括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配送中心。进一步可以考虑与快递公司的合作,但是本土的物流商一般会比较排斥快递公司的介入,因为一旦信息被快递公司掌握,快递公司能够利用既有网络占据主动,所以与快递公司的合作可以从送货整合方面开展,信息共享可以逐步探索。

共享信息的操作主体的确定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参与主体共同出资另外注册一个独立的公司,公司不以利润最大为目标,其宗旨是使信息充分共享并做好成员之间的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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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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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资武成.“大数据”时代企业生态系统的演化与建构[J]. 社会科学. 2013,(12):55-63.

作者简介:沈文天,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物流管理专业 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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