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选择的研究

武丽琴

(邢台东润水泥有限公司,河北 邢台 054001)

我国会计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很多,但当前大部分企业都没有根据自身企业特点来选择折旧方法,普遍采用直线法,但有些企业并不适合直线法而造成了会计数据的失实和会计信息的失真,因此选择一个合理的折旧方法是每个企业应当正视的问题。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与企业财务状况及其变动趋势密切联系,也直接影响到企业成本费用及收入和纳税的计算,从而影响到国家财政收入。

从本质上讲,折旧也是一种费用,只不过这一费用没有在计提期间付出实实在在的货币资金,但这种费用是已经发生的长期支出,而这种支出的收益在资产投入使用后的有效使用期内体现,无论是从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还是从收入与费用配比的原则讲,计提折旧都是必需的,而不同的企业应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

1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选择需要考虑的因素

1.1 固定资产的适用特性

众所周知,企业的固定资产可以长期参加生产经营而仍保持其原有的实物形态,但其价值将随着固定资产的使用而逐渐转移到生产产品的成本或构成企业的费用中去。固定资产折旧即是对固定资产由于磨损而转到产品成本或构成企业费用的那一部分价值的补偿。按照固定资产的使用规律,早期给企业提供的效益高,随着使用,其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使的固定资产的效用呈递减趋势。因此,其价值以折旧的方式计入产品成本的金额也应呈递减趋势,而因其损耗对修理支出的需要应呈递增趋势,折旧费和修理费之和为固定资产的使用成本,各年应大致相等。按此特性,折旧方法选择加速折旧法较恰当。而采用直线法使得各年折旧费相等,与递增的年修理费相加,各年使用成本不相等。

1.2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与企业财务利益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是提供劳务得数量。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时考虑因素:①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②资产预计有形损耗;③预计无形损耗;④法律或相关规定对资产使用的限制。具体从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周期来看,固定资产的价值将全部计入产品各成本,但计提折旧是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按期进行的,选择不同的折旧方法会直接影响期末固定资产价值的确定和销售成本的计算,进而对企业利润、税收负担、现金流量、财务比率等产生影响。采用加速折旧法,会使各年折旧额呈递减趋势,在固定资产使用早期,计入产品成本的折旧额较多,导致较低的利润,所得税和净收益额及固定资产价值,体现了谨慎原则。并能给企业带来所得税利益,延缓缴纳所得税。因此,考虑货币时间价值,选择加速折旧法对企业有利。

1.3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企业经营管理和业绩评价的影响

采用加速折旧法,尽管符合固定资产使用规律,并会给企业带来所得税利益,在税法允许将各种方法下计提的折旧费在税前扣除的前提下,能够减少前期的所得税额,符合谨慎原则,但同时会导致较低的净收益,影响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经营业绩,影响以净利润为基础的各种奖励和报酬。在固定资产单位工作量不均衡的情况下,会导致固定资产在各个单位工作量下的使用成本变得不是很均衡,工作量较大。因此,从管理当局业绩评价的角度出发,选择直线法比加速折旧法更合理,它使用方便,易于理解,各年净收益更为均衡,核算也简单。另外,在不同企业之间进行横向比较经营业绩时,不同折旧方法也将影响评价的合理性。

2 不同企业及固定资产对折旧方法的选择

计提折旧作为一种补偿,同时又是一种成本费用,直接影响企业利润水平,进而影响企业应缴纳所得税的多少。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企业的经营战略,选择适合自己公司的折旧方法,保证企业利益最大化。

2.1 盈利企业对折旧方法的选择

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盈利企业选择最低的折旧年限,适合采用加速折旧法,有利于加速固定资产投资的回收,使得前期成本费用增加,缴纳所得税减少,使得企业有资金更新设备。

2.2 亏损企业对折旧方法的选择

对于亏损企业而言,选择折旧方法应同时结合企业亏损弥补情况,选择加速折旧法是比较合理的,前期可以少缴纳所得税,充分发挥折旧抵税作用,同时可以多计提折旧费用来弥补亏损。

2.3 固定资产较少且价值不高,使用情况比较均衡的小规模企业

一般小企业会计体系不健全,每一期的折旧额也不会很高,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对各期的财务状况及税负都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所以选择简单易操作的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即可。

2.4 固定资产价值较高的大型企业

这些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一般不是很均衡,每期的折旧额同本期的固定资产所完成的工作量成正比关系,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比较合理。每一期完成的工作量越多,其带来的收入额必然也较大,高收入和高费用相配比,能够缓解企业财务压力,体现了配比性原则。

3 对企业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方法的建议

3.1 定期对固定资产使用的预计年限进行复核

如果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预期数与原先的估计数有着重大差异,则应相应调整折旧年限,如果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则应相应改变折旧方法,企业应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和使用寿命,选择合理的折旧方法,按照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作为计提折旧的依据同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各方备案。企业已经确定并报送的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等,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果需变更,应按有关程序,经批准后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3.2 定期调整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数

线性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以原始价值作为折旧计提基数,在固定资产的有效使用年限所计提的折旧额,只能做到历史成本上的补偿。在固定资产重置价值升高的情况下,所计提的折旧额并不能做到实物的资金保全,就不能维持企业在实物规模上的再生产。因此,对重置价值不稳定的固定资产,应按重置价值及尚未可使用年限重新确定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数。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检查,按照重置价值来逐项分析及计算,重新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额。

3.3 修改计价

当折旧计提基数改变了以后,对固定资产以历史成本计价的问题也应改变,按现行成本计价,就要对固定资产的原价进行调整,以便与计提折旧基数一致,使得固定资产的实物资本得以保全,遵循了费用与收入配比原则,在物价上涨期间,不至于发生由于计提折旧额问题而导致的虚增利润的现象。

3.4 修正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计量标准

在物价上涨的条件下,现行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不能对固定资产完全补偿,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企业综合经营能力。对此,一方面可以定期重估固定资产的账面金额,以此计提折旧;另一方面,在对现行财务会计采用历史成本计价原则的基础上,采用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和通货膨胀因素的折旧法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问题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而是关系到企业投资的技术进步,设备更新等方面的重要问题。各种折旧方法对于不同类型的企业,不同管理需求有着不同的使用范围和作用,而企业一旦做出中长期的固定资产折旧决策,将对企业未来的收益产生较大影响,所以折旧方法的正确选择与使用一定要适应企业本身现在的经营状况和将来的发展趋势。

[责任编辑:薛俊歌]

下载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