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挂证”的本质是权利和责任的不对称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近日报道,只要拥有一张职业资格证,不用上班一年就可以轻松赚来上万元,比蓝翔还给力。有人把自己的执业资格证给需要的单位注册,单位给与一定的报酬,但其本人并不在该单位工作。中国之声的报道还特别指出,挂证现象尤为突出的是建筑行业,具体行情为一级注册建筑师20 万元2 年、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20 万元3 年。

其实建筑行业中的“挂证”早已形成惯例,在一些小型建筑公司中最为常见。有业内人士透露,因为企业每年都要进行年审,企业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注册工程师才能通过年审。可是一般来讲,企业吸纳的人员远远跟不上企业发展的速度,所以就采取租赁资格证的方式来解决自身审查资质的问题。“挂证”解决公司的资质问题,不仅在承包或竞标工程时会使用,而且可以节省巨额费用。

至于“挂证族”个人,也不全是出于经济方面的盘算。大学建筑系学生通过中介机构取得了二级建筑师的资格,但是有了证并不能保证顺利地找到工作,一般的单位还要求工作经验,所以还必须要有职业章,有职业章才能得到业内认可。在校学生没有工作单位,拿不到这种职业章,所以就通过“挂证”解决。

企业图省钱,有证的人为了各种利益,“人证分离”的怪像就出现了,潜藏的安全隐患随之而来,建筑业挂证带来质量隐患,甚至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我国《行政许可法》明确规定行政许可不得出让和转借,但“挂证”现象的出现,本质上当然是因为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同时也是权利与责任不对称的结果。

8 月25 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明确指出,建筑工程的具体责任人为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总监理工程师。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发生投诉、举报、群体性事件、媒体报道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严重工程质量问题,或由于勘察、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尚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建筑工程不能正常使用的,都首先要追究这五人责任,并且是终身责任。

工程开工前,五方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竣工后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五方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信息。竣工验收后,包括五方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执业证书号等基本信息,责任承诺书,法人授权书在内的信息档案,将移交城建档案部门,统一管理保存并建立数据库,最终实现全国建筑市场的信息化监管。

相信建筑质量终身责任制的推行能够大幅压缩“挂证”等不合理现象的生存空间。

下载文本